日前,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了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》和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》。
今后,中央直属机关,国务院各部门,省、区、市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,须经国务院批准;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项目,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,其中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在7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须经国务院批准。
日前,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了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》和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》。
今后,中央直属机关,国务院各部门,省、区、市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项目,须经国务院批准;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新建办公楼项目,须经国家发改委批准,其中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在7000万元以上的项目,须经国务院批准。